查看电子信访件详情
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咨询
信件内容: 请问初级会计证书补办好后是通知我到指定地点来拿还是快递寄给我?
留言时间: 2024-03-04
回复时间: 2024-03-05
回复内容: 您好,财政局窗口收到上级补发证书后,会电话联系本人,根据补办证书人员的需求办理领证手续。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