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推动《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落地见效,近日,常州市财政局组织召开《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会,特邀江苏省财政厅财会监督局副局长赵娜作专题授课,常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苏隽主持会议。市各主管部门、垂管单位财务负责人,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及财会监督业务骨干,市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本次培训共分立法历程、核心条文、落地路径三大板块,内容系统全面、实践导向鲜明。
一是系统回顾立法全过程,深刻阐释《条例》重大意义。《条例》作为全国首部财会监督领域专门地方性法规,是我省财会监督法治建设主动探索、先行先试的重要实践成果。《条例》全面对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法规条文,实现了从“财政监督”到“财会监督”的整体性重塑。立法工作坚持高位推进、开门立法,历经13个月、15轮修改完善,广泛吸纳各层级各领域意见建议,凝聚共识,最终高票审议通过。
二是精准解读条例核心要义,全面厘清“五元一体”监督体系。本次培训系统梳理了《条例》整体框架,围绕“五元一体”财会监督体系,对财会监督的法定定义、监督对象、监督内容、主体权责、实施方式、结果运用及法律责任等核心内容进行详细解读,重点讲解了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职责定位与运行机制,强调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推进财会监督数字化转型,持续提升监督的精准性与实效性。
三是明确贯彻实施路径,部署财会监督重点任务。《条例》明确要求构建外部齐抓共管、内部统筹联动的“财政大监督”格局,聚焦重点领域专项监督与常态化监督事项,推动财会监督工作走深走实。发挥财政部门主责监督作用,牢固树立“大监督”理念,明确财政监督专职机构与各业务科室均为财会监督重要力量,需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强化部门依责监督意识和单位内部监督主体责任,推动部门依责监督落地;发挥行业监督协同效能,坚持问题发现与整改治理并重,形成高质量监督成果。
就全市贯彻落实《条例》、抓实财会监督工作,会议要求:一要深学细悟《条例》精神,把学习宣传与财务管理实际紧密结合,切实将法规要求转化为规范管理的具体行动;二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健全“五元一体”监督体系,强化单位内控机制建设,推动监督责任落地见效;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提质增效,深化数智技术赋能应用,强化监督结果闭环运用,以有力举措严肃财经纪律,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解读权威透彻、精准务实,为准确把握条例核心要义、规范开展财会监督工作提供了清晰指引。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推动《条例》落地落细,加快构建全域覆盖、协同联动、精准高效的财会监督工作新格局,全力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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