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全面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将科技创新作为核心驱动力。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调整支农资金结构,优化项目投入方式,创新性提出对农业重点科技项目“以3年为周期、以绩效为抓手、以平台搭建为重点”的资金扶持模式。
一是“结果导向”转向“过程扶持”,创新农业新质生产力打造方式。调整传统的“以农业科技成果为单一奖补依据”的模式,在申报文件中强化专项资金引导,明确要求建立“实验室(技术中心)+创新团队+示范基地”模式,推动打造集农业研发中心、人才中心、转化中心、推广中心于一体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
二是“招才引智”转向“筑巢留智”,强调本土新质生产力研发能力建设。针对本土农业科技普遍依赖与科研院校合作研发的现状,在奖补方式上精准施策,突出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实验室仪器设备和研发材料购置、人才团队建设等方面,明确要求不得用于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设备购置,通过科技创新带动一批科研人才的培育和科研平台的搭建,激活本土创新活力。
三是“建成奖补”转向“跟踪问效”,充分尊重农业产业特点及科技创新规律。项目以3年为建设期,对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中心给予120万元奖补;再持续2年给予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每年给予100万元至200万元的补助经费,60%的奖补资金根据长期绩效评价结果下达。
截至目前,我市重点围绕生物育种、智慧农业、基因编辑、农业人工智能等方向,支持新米科技、诺亚方舟、枫华牧业等8个项目,预计投入财政资金3000万元,力争在农业科技发展关键领域实现原始创新,推动我市农业新质生产取得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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