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市财政局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工作,确保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营造了扶残助残惠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组织部署,发挥部门联动合力。强化组织管理,召开残保金征收工作联席会议,统一思想,强化部署,厘清了残保金全年征缴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及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水平。建立日常工作联动机制,协调税务征收和残联年审工作关键节点,及时分析收缴形势,形成部门联动强大合力。
二是应收尽收,征收质效显著提高。近年来,随着征收制度逐步完善,残保金征收金额、入库户数呈稳步增长态势。2021-2023年,入库金额累计增长43.17%,入库户数分别为8147户、9023户和9630户。今年1-11月,征收入库户数已超1万户。在系列政策支持下,2021-2023年我市残疾人就业人数逐年上升,分别为1.82万人、1.89万人和1.98万人,残疾人就业得到有效保障。
三是落实优惠,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今年以来,我市延续相关优惠政策,年度可减轻企业负担超7亿元。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比例38%的基础上,对500人以上劳动密集型大、中型企业实行分档缴纳优惠政策;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单位,征收比例再减免30%;征收标准上限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关注省级残保金改革进程,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为推动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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