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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财政”立足新时代显担当“大监督”着力新格局践使命
发布日期:2024-11-26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在新时代的浩荡春风中,常州市财政局以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积极构建“大监督”格局,聚焦财会监督主责核心,持续创新财会监督机制,着力拓展财会监督深度,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高位谋划,精心组织,锚定财会监督“新航向”

财会监督是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财经纪律、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将财会监督工作视为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关键环节。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精准把握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将其纳入财政工作全局进行统筹谋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财会监督开展集体专题学习,全局干部通过财政课堂、专题培训、微信公众号“常用财知识”等多种形式集体研学,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地生根。

为确保财会监督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市财政局成立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全局财会监督工作,明确各职能处室落实财会监督工作的职责分工,协调解决财会监督重点难点问题;制定特邀财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建立特邀财会监督员制度,从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及区县财政部门选聘50名专家为首批特邀财会监督员,不断充实强化财会监督力量,为深入推动财会监督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依法履职,提质增效,筑牢财会监督“主阵地”

财政部门作为财会监督的主责部门,肩负着保障财经纪律严肃性、维护财经秩序的重任。市财政局坚持依法监督、问题导向,不断完善财会监督制度机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一体化推进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在日常监督方面,加强对预算执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环节的常态化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依托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逐步健全系统监控规则,实现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的全过程跟踪监控;利用大数据技术,深度挖掘预算单位财务数据中的异常信息,为现场检查提供精准线索,切实提升财会监督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在专项监督方面,聚焦财经领域的短板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整治财经领域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检查,围绕财税政策、预算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质效,抓实问题整改;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关注乡村振兴、民生项目等方面,明确工作任务,强化监督联动,确保整治实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三、多元协同,凝聚合力,共绘财会监督“同心圆”

财会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协同、形成合力。市财政局坚持系统思维,积极推动构建“五位一体”财会监督体系,即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实施部门监督、各单位加强内部监督、中介机构依法规范执业监督、行业协会扎实抓好自律监督。

注重财会监督横向协同合作,持续深化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加强政策衔接、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等;强化财会监督纵向联动成效,积极参与省市县联动检查项目,开展全市监督项目地区间交叉互查;切实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财会监督业务指导,定期开展针对辖市区财会监督业务骨干的业务培训,督促下级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履行财会监督责任。

四、深耕细作,标本兼治,营造财会监督“好生态”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要求“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市财政局积极行动落实,对预算单位开展全覆盖的内部财会监督业务培训,提升财会人员内部监督水平;精心组织汇编《财会监督工作百问百答》《市级预算单位日常支出标准汇编》等工作手册,为单位开展内部财会监督工作提供指导;向预算单位通报财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整改措施,引导单位自查自纠,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建设与执行工作。

为强化预算单位内部财会监督,制定市级单位“过紧日子”专项检查方案,计划对市级单位实现五年全覆盖检查。聚焦预算编制、执行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过紧日子”监督;以市、区两级联动的方式,联合多个部门对全市80家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监督,重点关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报销情况,严查违规吃喝、违规发放福利等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问题导向,闭环管理,夯实财会监督“后半篇”

财会监督工作的最终目的是确保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财经秩序的规范性。市财政局坚持闭环管理原则,加强财会监督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将监督结果作为预算管理、政策调整、资金安排、制度建设的重要依据。通过加强问题整改和执纪问责力度,确保财会监督工作成效得以充分显现。

针对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督促、回访等方式对财会监督结果跟踪落实,督促监督对象纠正问题行为;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执行、未采纳、未配合落实财会监督结果,采取催办、约谈、公告、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落实;在执纪问责方面,坚持“严”字当头,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真正让财会监督“长牙”“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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