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监管效率,推动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前三季度,全市完成政府采购74.17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8.53%。其中:工程类项目32.64亿元,占比44.01%;货物类项目7.53亿元,占比10.15%;服务类项目34亿元,占比45.84%。
一是“优”服务,助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用缴纳保费的方式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成本。前三季度,全市共25个政府采购项目申请电子履约保函(保险),节约企业资金近300万元。积极推进“政采贷”服务,前三季度通过政府采购合同为24家企业融资2390万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难题。
二是“促”发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政策,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56亿元。推进政府采购向“绿”而行,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专项产品5371.03万元,采购环保产品10194.03万元。推进政府采购支持农副产品消费帮扶,已通过“832平台”完成采购717.28万元。
三是“强”监管,筑牢政府采购工作基础。联合市数据局出台《常州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指导采购人、代理机构规范准确编制采购文件。为规范小额零星服务类项目采购,推进市级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上线,预计年底试点运行。加快研究制定我市政府采购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各类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管理,约束规范各方当事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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