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机关纪检效能,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工作,以制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为抓手,加强和规范机关纪委工作,切实让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强起来。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围绕实现党章赋予的任务,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坚持道德操守。
二是明确管理体制。机关纪委严格执行局党组领导本部门机关纪检工作的规定,在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局机关党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三是明确主责主业。重点围绕践行“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加强政治监督。通过谈心谈话、座谈访谈了解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遵守“六项纪律”情况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深化日常监督。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本部门中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本部门本领域存在的管党治党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建立沟通协调及联动机制,强化财政内控运行监督。协助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是明确工作机制。立足本职工作,不断健全完善议事工作制度、列席会议制度、及时报告制度、协助联动机制、监督检查机制。
五是强化纪律审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对问题线索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依规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干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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