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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三个坚持修订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5-16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加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不断完善创业就业金融服务体系,我市聚焦三个方面修订《常州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为万亿之城再出发提供创新力量。

(一)坚持上下一致。与中央、省普惠金融及富民贷最新文件精神保持一致,同时结合常州实际,确保上级精神在我市精准落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调整省财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的通知》等实施后,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政策发生变化,我市基于政策动态优化的需要,及时推进新一轮《常州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修订,让群众享受到普惠高效的金融服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前期富民贷工作中的管理问题,优化制度;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未雨绸缪。一方面。设立创业担保基金为富民创业贷款提供担保。市本级(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创业担保基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经开区担保基金总额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逾期贷款,按规定由创业担保基金和经办银行进行分担。另一方面,严格制定管控措施防范风险。各区放贷规模达到年度放贷计划90%时,自动触发放贷预警机制。对单个经办银行的累计逾期贷款金额首次达到创业担保基金10%或达到该银行富民贷余额1%时,暂停其新增业务。

(三)坚持便民优先。在制度建设、流程规范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群众享受到普惠高效的金融服务。从方便创业创新主体角度出发,深化政银合作优化富民贷申请服务,通过开发线上申报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申请人少跑腿。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可直接通过“常州人社”手机APP进行申请,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可向经办银行提请受理,并提供相关材料报相应就业管理机构审核。经办银行受理后,满足条件的一类贷款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放款,二类贷款原则上在办妥抵押登记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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