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决定对市级机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全面开展过紧日子专项检查。
一、强化过紧日子监督,突出财会监督主责
通过聚焦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等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重点方面的制约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高效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市级单位在强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保障重点支出,加强项目和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五年时间实现对所有市级单位检查全覆盖。突出监督结果运用,抓好查处问题整改落实,并将监督结果作为预算管理、政策调整、资金安排、制度建设的重要依据。强化监督问责,严肃处理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送礼、违规旅游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坚决防止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真正让财会监督“长牙”“带电”。
二、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加强单位内部监督
坚持监督检查与政策宣传相结合,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将推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督促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会议费和培训费使用、差旅费报销、津补贴及福利发放等要求,精简不必要的节庆、论坛、展会等,及时收回结余的闲置资金,用于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指导单位定期开展内部财会监督,健全单位内部管理机制,将“过紧日子”思想贯彻到财政财务管理全过程各方面。
三、抓好过紧日子执行,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通过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单位在“过紧日子”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按照“当下改”与“长久立”的原则,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充分吸纳单位合理建议,对现行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优化,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绩效管理等制度,强化长效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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