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服务大厅 >> 会计管理 >> 会计信息 >> 内容
 
关于选拔常州市第三期会计领军人才项目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服务常州“532”发展战略,助力万亿之城再出发,发挥会计领军人才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支撑作用,市财政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报名范围

报名参加常州市第三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选拔的人员应来自常州市内上市公司及上市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大中型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全日制高职以上院校、三甲医院、会计中介机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企业类为主,适当向重点产业倾斜。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4年7月底),身体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单位分管财会工作的负责人、财务及相关部门正职和副职、会计中介机构合伙人(股东)。

5.职称或执业资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会计师以上职称;

(2)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4)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仅限本科院校财务及相关部门副职以上人员);

(5)具有会计师职称(仅限大型民营企业和上市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正职以上人员,大型企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6.个别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放宽以上条件2—5其中一至二项。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已入选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和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再参加本批次申请。

二、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通过申报、背景资料审核、笔试、面试等程序进行。

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常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及承诺书(见附件2),于2024年9月20日前报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市国资委管理企业报市国资委,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报市有关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市级单位直接报市财政局会计处。申请者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市财政局组织背景资料审核、笔试、面试工作。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范围涉及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会计准则制度、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内部控制等相关知识,着重考察对知识的综合运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结束后,根据背景资料评分、笔试、面试三项成绩合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入选学员名单。拟入选学员名单将在常州市财政局网站公示,并书面通知入选者本人和所在单位。本次选拔初定50人。

三、培养实施

(一)培养时间和地点

培养周期为3年,培训地点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为主,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培养方式

实行集中培训和在职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系统学习知识,强化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学员知识结构,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集中培训计划每年安排3-4次,每次6天左右(含休息日)。

四、考核管理

本项目对培养对象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管理,实行淘汰制。具体通过建立学员档案、记录学员考勤等方式进行。培养项目完成,考核合格者,将颁发《常州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毕业证书》。

五、培养经费

学员在培养期间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标准给予补贴,其他培养经费由市财政局专项经费解决。

六、其他事项

本次选拔工作的相关信息(笔试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等)将通过常州市场财政局官网“会计管理”栏目公布,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联系电话:常州市财政局:85681758;

溧阳市财政局:87229214;

金坛区财政局:82328722;

武进区财政局:89858058;

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81808869;

天宁区财政局:69660788;

钟楼区财政局:88890650;

常州经开区财政局:89863263。

附件1.常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2.承诺书

常州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2.docx(点击下载)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