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党〔2024〕22号
各处室、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胡坤同志任财政监督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珏同志任预算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敏敏同志任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工贸发展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江浩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上述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4年8月19日党组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中共常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4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