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购〔2023〕19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依法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和市审计局共同编制了《常州市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年度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docx(点击打开)
常州市财政局 中共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司法局 常州市审计局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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