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预〔2022〕33号
各辖区财政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四批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苏财预〔2022〕88号),现下达第四批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详见附件),以支持各地落实好“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新增留抵退税政策,有效弥补政策性减收,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该项补助通过2022年市与区结算办理,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结算项目,参照《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预〔2022〕22号)管理,按规定统一据实清算。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资金标志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该标志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在下达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基层财政部门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附件:第四批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资金表
常州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四批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资金表
单位:万元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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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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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拨资金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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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批已预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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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下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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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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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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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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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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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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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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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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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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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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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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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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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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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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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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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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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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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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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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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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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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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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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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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65
|
4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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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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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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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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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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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武进(不含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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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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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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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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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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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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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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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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