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要求,不断完善财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促进财政法治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征程。现将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健全保障机制,夯实法治财政工作基础。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实。充分发挥“依法理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责作用,加强工作谋划,推动任务落实。2021年,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党委书记讲党课等会议上,对深化法治财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先后组织召开4次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研究法治财政建设重要事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顺利开展。实化依法理财工作举措。年初即制定《常州市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财政工作要点》,分解落实任务。年底强化督导考核,严格执行《常州市财政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抓住重点环节,提升法治财政工作成效。围绕法治财政建设的关键事项和重点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工作成效。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学拟定计划。认真编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局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通过发文的形式予以确定。对于未报送规范性文件计划的业务处室,下一年度一般不予发布。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程序,严把“法律法规关、部门职权关、可行程度关和文字结构关”。截止12月15日,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8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有效规避了文件法律风险。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根据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在认真做好增量政策审查工作的同时,积极对存量政策进行清理。提升财政行政执法水平。建立行政执法基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司法局部署安排,制定常州市财政局涉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修订完善常州市财政局行政权力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办理复议诉讼案件。2021年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复议决定的司法认可率达到100%,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依法履行职能,促进财政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依法治市重点工作部署,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财政治理能力不断得到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我局6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不见面审批,推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事项标准化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更新执法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预算法治约束。出台《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增长”的编制方式,依法做好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等各项工作,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机制。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制定《常州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领域采购活动负面清单》。为确保供应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防范政府采购领域出现的妨碍、排除、限制全国范围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会同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台《常州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领域采购活动负面清单》,明确了三大类43项禁止性行为,依法保障政府采购供应商合法权益。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资金存放。出台《常州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管理,严控专用账户规模,建立账户年检制度,将市本级预算单位账户均纳入市财政一体化平台管理,实现管理环节的系统留痕,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的市本级预算单位存量账户共946个。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深化常州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推动市、区、镇(街道)三级全域部署,非税专户管理资金收缴全面电子化,平台功能继续完善,应用场景逐步扩展,全票种电子化改革有序推进。巩固提升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市13家三级医院、8个卫生健康平台、190家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全部上线,实现医疗收费票据电子化。
强化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法治财政工作水平。结合党史宣传教育,6月份启动财政宣传月活动,先后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编印《常州职教政策》《社保财政政策》等各类财政政策,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宣传品8000余份。建立健全与市属主流媒体合作的长效机制,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突出农业保险宣传工作,积极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在常州日报、常州晚报等平台开展财政专题系列宣传报道。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以坚实的保障机制引领法治工作起航。主要领导调整后,及时调整“常州市财政局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统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不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2021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建设提出目标要求。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工作,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以浓厚的学法氛围力促法律素养再提高。抓住“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连续多年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均安排2堂法制课程,2021年5月份,局党委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规规章。强化“绝大多数”的法律素养。4月,组织全体财政干部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学习活动”;5月,根据市司法局要求,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参加中国普法公众号民法典学习;6月,组织全体财政干部参与“学党章学党史学民法”专项答题活动。组织法治财政征文和法治财政演讲比赛。
推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提升政府重大决策水平。完善局党委议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财政重大决策和重要制度的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重要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上会讨论。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无决策文件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情况。落实信息公开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局班子成员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比如,行政执法尚需进一步规范,执法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目前正处于新旧行政处罚法衔接期间,执法人员依法执政能力和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高。应进一步加强对单位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执法人员依法执政能力,及时规避行政执法风险;结合财政政策,特别是民生政策事项,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上还需完善,等等。下一步,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补足短板,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财政中心工作,严格依法履职,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创新法治宣传形式,。
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领导。切实把习近平依法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战略融入到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二是不断强化和改进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把财政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保障各项财政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切实履行好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促改革,抓好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推进和考核监督。
强化制度保障,筑牢法治建设的基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法制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不断提高审核能力、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逐步完善财政法治基础性管理文件,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规办事的能力。
优化财政服务,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破除思想藩篱,针对工作流程中的堵点、机制创新中的难点、服务对象的痛点,开阔思路眼界,开辟新路径,继续完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清单建设,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在办理时间、减少材料、信息共享、数据分析、动态监控等方面更加规范化、智能化,提升办事效率。拓展“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
严格规范执法,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公正高效。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积极推进双随机检查项目全覆盖,提高检查对象比例、检查出问题比例,提高人均检查比例。推进信用监管的深化运用。做好财政资金领域、会计领域和政府采购领域的失信惩戒工作。加强行政诉讼工作,规范和改进财政行政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注重工作实效,持续开展法治宣传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有关法治的系列讲话精神和各项法律法规,围绕财政执法领域,以《行政处罚法》及案卷评查标准为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对照“八五”普法财政规划和普法责任制清单,落实普法责任,突出重点,做好涉及财政新出台法律法规和财政新政策新措施的宣传教育工作。
常州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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