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有哪些?
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主要包括:
1.主要种植业:水稻、小麦、油菜、公益林和水稻繁育种财政补贴不低于70%;
2.主要养殖业: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财政补贴不低于80%;
3.高效设施农业:蔬菜大棚、露地葡萄、露地西瓜、露地旱生蔬菜(萝卜、西红柿、白菜等)、露地水生蔬菜、梨、桃、茶叶、林木(火灾)、鸡(肉鸡、种鸡、蛋鸡)、鸭(肉用鸭、蛋鸭)、肉用仔鹅、内塘螃蟹、池塘淡水鱼等,财政补贴不低于60%;
4.农机保险:农业机械综合保险(包括农业机械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操作人员责任保险)、粮食烘干机保险,财政补贴不低于80%;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不含变型拖拉机)交强险,财政补贴不低于60%;关键词:农业保险 险种 补贴比例
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政策措施有哪些?
为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创新投入方式,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一)完善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健全投入保障制度,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1.整合设立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对市级相关农口部门的现有扶持政策及专项资金安排进行梳理分析,在确保原有资金存量、稳定既有扶持政策和扶持方向的基础上,紧扣全市乡村振兴投入重点,加大财政投入,整合设立市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力支持我市乡村振兴发展。
2.全力支持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全域美丽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与核心,市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要重点向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倾斜。每年从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中集聚5000万元,其中:整合原有存量资金3000万元,依托现有政策,精准施策,重点发力,集中投向美丽乡村;此外,市财政每年增加安排预算资金2000万元,重点支持全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中重点村、特色村等示范项目建设,以及对美丽乡村建设取得突出成效的辖市区政府进行以奖代补。
(二)创新乡村振兴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战略。
3.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运行。加大对首期规模1亿元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的运行扶持力度,支持我市有发展潜力、有带动能力、已成功股改、有上市计划的优质农业企业加快走进资本市场,壮大发展实力。市财政设立规模2000万元的信贷风险补偿额,撬动合作银行2亿元信贷额度,向与基金签订认股权协议的标的企业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惠农贷”专项支农贷款。
4.设立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基金。市级和辖市区财政共同出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立规模为5亿元左右的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基金。通过直接投资或参设子基金的方式,重点投向乡村文化旅游、村级产业发展、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基金向出资力度较大的地区倾斜。
5.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一是不断提升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农服务能力。全面梳理全市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运行情况,加大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制度规范与政策引领,通过优化完善考核激励办法,促进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不断加大对农业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二是着力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主力军作用。不断加大对江苏农担常州分公司的支持力度,按照“政府引领、部门指导、基层联动”的方式,用足用好江苏农担2亿元授信额度,充分发挥政策性农担公司产品“轻质押、低成本、高效率”的特色优势,为我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家门口的信贷担保服务。在市财政局首期出资1000万元设立市级农担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同步建立辖市区地方农担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积极发挥农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多部门协同推进,
鼓励政策性农担公司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创新业务模式,引导金融资本积极投入农业。
6.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基础保障作用。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巩固发展主要种植业保险,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目标价格保险、收入保险、农业经营主体专属保险、夏季保淡绿叶菜价格指数保险、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等,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市场化经营,提高保险业服务现代农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用好地方政府债券。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
8.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行一事一议、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探索在农业农村领域有稳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推广PPP模式的实施路径和机制。
9.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尤其是全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加大力度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集聚各级各类资源助力我市乡村建设。
(三)加快构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相关意见,因地制宜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10.深入推动相关涉农资金源头整合。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资金项目管理职责,通过推进行业内和行业间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实现高标准农田、农田治理、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
11.落实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机制。加大省级以上支农项目资金与地方支农项目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快建立地方任务清单落实机制,及时按要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率。
12.加快支农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分析,狠抓涉农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减少预算执行中新增的沉淀资金,切实提高资金支出效率。
(四)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政策成效
13.全面实施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以结果导向配置涉农资金的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将绩效管理涵盖所有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推动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明确绩效目标,执行中强化绩效监控,执行后开展绩效评价,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针对重点涉农资金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14.切实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建立多层次的检查监督机制,加强涉农资金事前、事中监管,充分借助审计、纪检监察等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涉农资金项目管理中大力推行公示公告公开,让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监督权。严肃财经纪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
15.深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重大业务开展监控。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市“三农”项目管理平台,充分发挥“三农”项目管理平台在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中的积极作用。原则上市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安排的竞争立项类项目全部通过“三农”项目管理平台运作。通过信息化手段,确保财政支农资金使用阳光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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