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市财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会。
会上,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刘月冬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进行了阐述,重点围绕《规定》五章二十五条内容,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方式、监督追责等进行了解读。
刘月冬强调:一要深刻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班子成员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规定》要求,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二要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扎实抓好《规定》的贯彻执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要将党的建设与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四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有效落实,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强化政治建设、理论武装,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着力抓好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到财政事业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创造更多财政支持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服务我市各项事业发展前进。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党委自我加压,强化政治担当,严抓主体责任,抓住党委这个关键主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总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持之以恒抓好党的建设,落实治党严党要求,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改进作风建设,坚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协助纪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党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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