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内容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0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财会〔2019〕2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doc(点击下载)

财  政  部

2019年12月17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1912/t20191223_3448588.htm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仅处理门户网站纠错问题)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