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市财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专题学习了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
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国资委主任刘月冬指出: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共6次到团组,聚焦实际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针对特定主题发表讲话,温暖真诚,深刻有力。全局上下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财政部门要把学习和岗位职责、自身工作结合起来,创造性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做好开源节流、保障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工作,善于借力,凝聚合力,为支持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贡献财政力量。
在学习《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时,刘月冬要求,要认真落实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研究制定领导干部个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等理论读物作为必学内容,按规定开展好集体学习和领导宣讲,落实好学习留痕和督学促学,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局学习方案已经局党委研究通过,各支部、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方案,按照规定的步骤、时限、措施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刘月冬还强调,财政部门要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涵,牢固树立“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管资本就要管党建”的意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省委巡视整改和市委巡察整改报结工作,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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