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委〔2019〕37号
各处室、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陆尔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庆海同志任综合处(非税收入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基层财政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李海龙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徐莹同志任行政政法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范玲同志任社会保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唐世祥同志任农业农村处副处长,免去综合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周梦琪同志任农业农村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加乾同志任企业产权与资本运营管理处(集体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企业产权与资本运营管理处(集体资产管理处)四级主任科员职务;
于礼强同志明确为副科职(试用期一年),拟任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常州市财政局委员会
2019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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