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专题学习宪法修正案,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执行宪法的具体行动。日前,市财政局邀请江苏省委党校法政教研部副教授刘青,为全局干部做专题辅导。
报告中,刘教授结合党的领导、国家领导人任期和国家监察委的成立三项宪法修正热点,高度总结了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指出本次宪法修正确认了改革开放成就、反映了人民群众期待,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财政干部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坚持不懈地把宪法的原则与精神落实于日常工作、学习与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财政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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