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服务大厅 >> 会计管理 >> 会计信息 >> 内容
 
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须知
发布日期:2019-06-13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申请

申请证书补办的持证人到常州市财政局会计处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证书补办申请表(点击下载);

3.一张一寸白底证件照(粘贴于《证书补办申请表》右上角);

4.证件照电子图片,照片要求: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ⅹ35mm,像素295pxⅹ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电子照片以名字+身份证号码命名,现场办理时提交。

二、证书发放

证书补办好后,常州市财政局会计处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事宜。

三、联系方式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318室 。

联系电话:85681867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1812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