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农〔2018〕24号
各辖市(区)财政局、农林(业)局: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推动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设立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根据《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常财规〔2018〕5号),现将《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一、基金支持方向
(一)主要支持常州市内有发展潜力、有带动能力、有上市意愿的优质农业企业。申请基金支持的企业应主要从事如下方向的生产经营:
1.现代种业、农业智能化生产、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
2.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3.农业机械装备提升;
4.农业电子商务发展,“互联网+农业”模式创新;
5.特色与健康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
6.农业资源开发利用;
7.为农服务企业。
(二)原则上投资于常州市内企业,且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80%。常州市内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被投企业的注册地、重要生产经营地或者主要产品研发地位于常州市范围内;
2.与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关系紧密的子公司与分公司或办事处位于常州市范围内;
3.基金存续期限内,被投资企业被常州市内注册的企业收购。
二、基金支持方式
1.股权直接投资:基金直接投资标的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运作,由基金与标的企业签订股权投资协议,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金原则上不参与投资标的企业运营,具体参与事项在股权投资协议中约定。通过投资标的企业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收购股权的方式实现退出。
2.投贷联动:基金与标的企业签订认股权协议,签订后,合作银行向标的企业发放贷款,标的企业可享受优惠利率,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贷款期限内,基金可根据标的企业发展情况选择是否行权。如行权,则基金以股权直接投资方式投向标的企业,并采用回购、转让等方式实现退出。
三、基金申报条件
(一)企业准入标准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2.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经营场所相对固定,依法从事企业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
3.成立时间在两年(含)以上,应在当地经营,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4.符合国家农业产业及环保政策。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还应符合以下准入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原则上在18周岁(含)至60周岁(不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当地户籍证、婚姻证。如借款人为异地户籍,则应在当地居住1年(含)以上;
3.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行业准入标准
申请企业应具有较丰富的种养经验和技术,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经营设施。对于其中从事种养殖农业生产的,应具有长期、稳定、规范的土地或水面承包协议,且未改变农业用途。基本行业准入标准如下:
1.从事种植业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500亩,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30亩。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两年。
2.从事养殖业的:水产养殖面积达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含100亩);养殖猪、羊等大中型动物的,存栏量在500头以上(牛类养殖可适当放宽至300头以上),养殖肉禽、蛋禽等小型畜禽的,存栏量在10000只以上,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三年。
3.从事种养结合的:主要产业规模均达到上述标准下限的70%以上,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两年。
4.从事农机或运输业服务的:拥有累计购入价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农机具或交通工具,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三年。
5.从事农作物经纪购销的:上年度粮食收购量在3000万斤以上,或者总金额超过3000万元;经济作物收购量在1500万斤以上,或者总金额超过3000万元,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三年。
6.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的:上年度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三年。
四、额度申请标准
1.股权直接投资:单个项目一般不超过基金认缴规模的20%或投资对象股权的20%;
2.投贷联动:单个项目一般不低于300万元,且不超过1000万元。
五、基金申报流程
1.符合支持条件的申报企业,填写《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向辖市、区农(林)业局提出申报意向;辖市、区农(林)业局联合当地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向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出具《常州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推荐函(格式)》(附件2)。
符合条件的外地企业可直接向管委会办公室进行申报。
2.管委会办公室对各地推荐申报的项目(含直接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形成拟投资项目库,提供给基金管理人及合作银行。
3.拟投资项目库中的申请企业根据基金管理人及合作银行的要求分别报送材料;
4.基金管理人、合作银行、农担公司对标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审慎确定符合支持条件的投资对象;
5.选择投贷联动方式的申报企业,由基金管理人与之协商并签订认股权协议;选择股权投资方式的申报企业,由基金管理人与之协商投资方案、投资协议等材料;
6.基金管理人与申报企业协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组织内部评审,一致通过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
7.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结果,原则上在3个月内签订投资协议,完成首期股权投资资金到账、工商设立或变更等手续。
六、基金申报时限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滚动申报,并在三年内有效。
七、联系方式
1.各辖市、区农(林)业局申报材料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溧阳市农林局 农业产业化科 87269330
金坛区农林局 农业市场信息与产业化科 80189151
武进区农业局 农业资源开发办公室 86311196
新北区农业局 农林处 85127279
天宁区农业局 农林科 69661021
钟楼区农业局 农业园艺科 88890638
2.管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常州市财政局 农业处 85681860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处 85682251
附件:1-2(点击下载)
1.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表
2.常州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推荐函(格式)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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