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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1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市各有关单位,各辖区财政局、物价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18〕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点击打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物价局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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