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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市物价局 市环境保护局转发关于停征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2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财政局、物价局、环境保护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停征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综〔2018〕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停征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pdf(点击打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物价局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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