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 考评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常发[2014]24号)明确要求“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国资监管部门要未雨绸缪,采取切实措施,稳步推进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体系的建设步伐。
目前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除国资委监管的出资企业外,还分布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数量众多、布局分散,这种状况造成经营性国有资产多头管理、条块分割、资源分散、效率低下,无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进行国有资产结构和布局的调整。经营性国有资产只有实行统一监管,才能站在全市的高度掌握资产分布状况,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才能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组合和布局调整,才能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运营水平和经济效益。市国资委是市政府特设的专业国资监管机构,我们必须有所作为,否则政府就无法掌握国有资产的总量和分布状况,不利于国有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从目前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现状来看,部门利益相当强大,集中统一监管还难以一步到位,但可以通过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四统一”,即统一监管制度、统一汇总口径、统一考核办法、统一工作体系,在暂不改变隶属关系和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程,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改革,逐步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全覆盖。
目前可以先建立一套全覆盖的市级国有资产统计体系。由政府牵头,各部门通力协作,打破部门界限,按年度统计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总量,摸清国有资产的家底,形成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大数据,为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做好基础性的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