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市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市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组织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市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市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承担市级文化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指导辖市、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