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订全市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工作;承担辖市、区债务风险预警管理、市级部门单位债务和或有债务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申报、资金分配、还本付息及资金使用监管工作;承担隐性债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