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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8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财政经济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监〔2017〕31号)要求,我局决定于2017年6月21日起组织开展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本次检查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查调结合的方式开展。一是对会计信息质量实施检查,全面、真实掌握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会计核算、收支管理、成本控制、资产使用等方面情况,及时纠正检查发现的问题,促进单位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二是开展单位内控制度有关风险控制合规性、合理性、有效性情况的调研,深入了解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等情况,综合分析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针对风险控制的不足与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建议。

二、检查对象和范围

按照我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总体规划,2017年对卫生系统14户单位2016年度执行财政预算管理、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组织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执行财政预算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检查。收入预算方面,重点检查单位收入来源是否合法;各项收入是否编入单位部门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政府非税收入预算收支是否平衡;是否存在截留、坐支、挪用、虚报收入等违规行为。支出预算方面,重点检查单位工资福利支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支出是否按标准执行;项目支出是否与预算相统一,是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是否存在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有无挪用项目经费等。预决算公开方面,重点检查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政务网站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主动汇总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等。

2.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是否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国库集中支付会计事项和取消基本账户单位特殊会计事项的核算是否准确;是否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支出项目;现金支出总量是否超过全年下达用款额度的5%;现金支出范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3.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非税收入项目的设立、变更、取消、停止执行和执收标准的调整是否按规定执行;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是否存在违反《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行为。暂存款是否按规定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是否已实行收支对应、分项目明细核算;有无随意改变暂存款支付范围及用途,将暂存款资金挪作他用,转存定期、对外投资或私设“小金库”等。是否使用财政规定统一票据;票据的购领、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按时缴销票据,有无自制票据、滥用票据、混用票据等。

4.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是否存在出租出借原始合同漏报瞒报情况;是否存在新增公有房屋等国有资产出租行为单位未主动申报的情况;是否将租金收入应收尽收,是否按规定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位进行对外投资是否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等。

5.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部门预算单位是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被检查单位是否执行我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项目是否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有无擅自自行采购等问题。

(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

1.单位会计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要求,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核算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规范的要求;会计岗位和会计人员设置是否符合内控要求;是否按规定管理会计档案等。

2.“小金库”长效机制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单位资金往来情况和工会账、食堂账的核算情况,是否存在转移、隐匿行政经费的行为;是否存在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行为等。

(三)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单位是否针对本单位工作特点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是否遵循合法性、全面性、重要性、有效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是否开展,评价内容是否完整、真实,是否按要求(承诺)进行整改;有无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机制,单位制度建设方面是否存在漏洞和缺陷。重点关注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措施,对风险控制合规性、合理性、有效性作出评价。

四、检查的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此次检查的各项相关准备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各相关单位应主动介绍本单位财务管理、项目实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提供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非税收入票据、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财政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在检查中,如有疑点,检查组可以进行追溯或延伸检查。

(二)坚持查调结合。检查人员应熟练掌握政策依据,保证检查时效和检查质量,并将检查与调研相结合,研究分析单位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时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检查工作总结中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严格依法行政。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检查客观、公正、高效。要全面建立并实施复核审理制度,有效控制行政风险,依法依规对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适当。

(四)遵守工作纪律。各检查组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财政检查“五不准”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高质量的完成本次检查工作。

各单位现场检查进点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1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位名单

常州市财政局

2016年6月16日

附件

201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位名单 

序号

单 位 名 称

1

常州市气管炎研究所

2

常州市医学会

3

常州市卫生进修学院

4

常州市医疗急救中心

5

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

常州市卫生信息中心

7

常州市卫生监督所

8

常州市中心血站

9

常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10

常州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11

常州市计划生育指导所

12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3

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14

常州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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