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内容
 
关于提高市本级统筹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8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市政府民生幸福工程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自2017年1月起,市本级统筹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月230元。

武进区同步提高相关标准。溧阳市、金坛区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研究决定提高标准。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30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1812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