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财政局,局各处室、事业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常政规〔2011〕12号)和《常州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常财法〔2009〕5号)的规定,我局对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以常州市财政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常州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清理表(点击下载)
常州市财政局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