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州网讯 记者昨天获悉,市财政局会同市卫计委出台《常州市级传染病防治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传染病防治。
据了解,目前资金规模达1700万元。
传染病防治专项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专项安排和卫生下属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将用于突发性传染病防治补助、日常性传染病防治补助和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补助。
据悉,补贴方式分为三种:突发性传染病防治、日常性传染病防治中购置医疗设备和大宗材料的补助采取“一事一议”办法;日常性传染病防治专项补助根据防、治的时间节点,分别采取单项补助、综合补助两种补助办法;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补助根据防治能力提升的不同方面,分别采取“一事一议”、专科建设经费补助、高层次人才资助等补助办法。
年末,还将对传染病防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的依据,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