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政动态 >> 媒体报道 >> 内容
 
三类企业稳岗减免失业保险 将执行至2020年底
发布日期:2015-05-08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中国常州网讯 记者6日获悉,市财政局联合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今年起,对常州市区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给予减免失业保险支持。

    涵盖范围涉及三类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的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

    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须满足4个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末裁员率低于统筹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可向社保中心咨询);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根据要求,以稳岗补贴形式予以减免失业保险基金,标准为按其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市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第2年的5-6月份在企业失业保险参保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提出稳岗补贴申请。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此政策将执行至2020年底。

    经初步测算,2015年度市本级补贴总额约为100万元。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