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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5年度关税税目税率及出口退税率调整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05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市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进出口税收政策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减轻企业负担、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部署,现面向全市开展关税调整方案建议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建议。主要包括税则税目调整及年度暂定进出口关税税率调整两方面。

    对税则税目调整的建议,注重以下五个方面:提出增税目的商品是否有足够的税目资源;是否与协调制度分类标准相协调;是否与我国现行的分类方式相协调;增列税目的商品是否具有一定的贸易量;技术上是否与目前同税目商品可分。

    在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的建议方面,要着重注意以下六个方面:进口暂定税率不得高于我国入世时的承诺税率;已实施反倾销措施的产品原则上不设定进口暂定税率;对不可再生性资源进口可考虑实施低税率;对中间产品要兼顾上下游;对降低农产品进口税率要慎重;对同一税目中的部分子目产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

    建议材料应提供完整资料和数据,包括产品的标准中、英文名称,产品目前报关使用的税号,增列税目的理由,商品物理及化学性质描述及进出口数量等有关技术指标及数据。
  二、出口退税率调整建议。为进一步发挥出口退税在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上的作用,应重点关注对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产业,如“三农”、能源、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等,尤其是高新技术产品因税则归类而导致出口退税率偏低的情况。对于明显属于应限制出口的高污染、高能耗以及资源类产品,则不建议报送调整建议。

    建议材料应包括有关调整出口退税率商品的标准中英文名称、税号,调整出口退税税率的理由,国内供需情况,市场价格和进出口数量等方面内容。

    三、进出口税收方面的其他政策需求和建议。对于企业在新型显示器件进口税收政策、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以及重大科技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等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可以进行反映。

    热忱欢迎各企业积极为国家关税调整建言献策。我们将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为宗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竭诚为您服务。
  各有关企业关于调整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以及出口退税率调整的建议,请在8月15日前上报。
  报送部门:市财政局税政法规处;
  联系人:顾丽娜,联系电话:85681830;
  电子信箱:3836214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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