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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举办《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
发布日期:2015-06-11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这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来的第一次修改。为学习掌握好新《行政诉讼法》,近日,我局特别邀请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孙正才同志来我局举办行政诉讼法讲座。市财政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常创集团负责人、各辖区财政局的相关同志共150余人参加了讲座。
孙庭长从立法目的之矫正、负责人出庭问题、复议机关的被告资格问题、裁判理念和裁决方式的变化等九个方面对新《行政诉讼法》的突破和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孙庭长的讲课既有丰富的法学理论,又结合了多年的工作案例,形象而又生动。财政干部职工表示,这次讲座收获颇丰,提高了大家对于新《行政诉讼法》的重视程度和理解,同时,对于在新形势下做好财政工作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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