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推进预算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常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加强社保基金的监督使用,完善可持续运行的机制;
2.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2015年起,市级政府预决算、各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全面向社会公开;
3.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规范财政支出管理;
4.编制和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加强报告数据的分析研究,在政府财政财务管理和债务风险防范中发挥作用;
5.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
6.完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并实行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清理整合目标、用途相同或相近的专项资金,改革财政性资金对竞争性领域的支持方式,减少无偿支持政策,推进涉企资金市场化;
7.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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