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各辖区财政局、物价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布<201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15〕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布《201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点击下载)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物价局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