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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常州市2014年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30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会计改革,着力培养一批复合型高层次会计人才,打造一支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领军型会计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举办常州市2014年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本次培训班由常州市财政局会计处举办、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承办、常州市财会教育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行政事业班,9月27日-30日(周六至周二);第二期企业班,10月12日-15日(周日至周三)。
  三、培训地点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
  四、培训对象
  全市在职在岗的高级会计师、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或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和财政系统部分业务骨干。
  五、培训内容
  行政事业班: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解读、政府会计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与法律风险防范、公务员的阳光心态与情商管理。
  企业班:区域经济合作与长三角发展、新企业会计准则解读、企业内部控制与管理、管理会计前沿与实践、孙子兵法与管理者智慧。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其中培训费由常州市财政局承担,交通及食宿费用为1100元/人,由常州市财会教育中心收取,并由各学员单位自理。具体缴费方式:
  1. 现场交费(可刷卡)。交费地址:化龙巷1号恒利大厦A
  座5楼。
  2.转账交费。汇入账户: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专户;账号:32001629101052500075;开户银行:建行行政中心支行。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内注明“财会教育中心高会一期”或“财会教育中心高会二期”以便查收。
  七、注意事项
  1.培训班每期学员80名,额满为止。
  2.交费截止日期为8月29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交费。交费前务必先提交报名表(可通过QQ群上传),以便掌握人数。
  3.培训结束后由组织实施单位将继续教育记录导入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不再需要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上确认打印。
  4.请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分别于9月27日、10月12日下午1:30在常州宾馆西大门集中统一乘车前往。
  联系人:叶静、王维佳;报名电话:86968903;QQ群:112150989。
  附件:2014年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报名表(点击下载)

  常州市财政局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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