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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常州市市级财政监督检查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1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有关单位:
  常州市市级财政监督检查员制度实施一年来,得到了各方的大力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由于个别成员在聘期内工作变动,不便继续履行财政监督检查员工作职责,根据《常州市市级财政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常财监〔2012〕9号)第九条规定,通过与原聘用单位和原聘用人沟通,经研究决定,调整汤帆、何峰同志为市级财政监督检查员,同时增聘王辉同志为市级财政监督检查员,聘期至2015年3月。

  常州市财政局
  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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