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业务工作 >> 内容
 
关于征集2013年度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5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市各有关企业:

    关税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在应对危机、促进增长、调整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调控作用。关税政策的调整与地方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许多企业的利益。

    为充分利用我国关税调整机制,反映企业的合理诉求,积极争取国家关税政策支持,为企业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现面向全市征集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及年度暂定进出口关税税率调整两方面建议:

    一、对增列税目的具体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筛选:提出增列税目的商品是否有足够的税目(税则号)资源;是否与协调制度分类标准相协调;是否与我国现行的分类方式相协调;增列税目的商品是否具有一定的贸易量;技术上是否与同税目商品可分。

    建议材料应提供完整资料和数据,包括产品的标准中、英文名称,产品目前报关使用的税号,增列税目的理由,商品物理及化学性质描述及进出口数量等有关技术指标及数据。具体填报格式详见附件1。

    二、对调整进口暂定税率的具体建议,要着重注意以下六个方面:进口暂定税率不得高于我国入世时的承诺税率;已实施反倾销措施的产品原则上不设定进口暂定税率;对不可再生性资源进口可考虑实施低税率;对中间产品要兼顾上下游;对降低农产品进口税率要慎重;可以对同一税目中的部分产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

    建议材料应包括有关调整暂定税率商品的标准中英文名称、税号,调整暂定税率的理由,国内供需情况,市场价格和进出口数量等方面内容。具体填报格式详见附件2。

    热忱欢迎各企业积极为国家关税调整建言献策。我们将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为宗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竭诚为您服务。

    各有关企业关于调整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的建议,请在8月10日前上报。

    报送部门:市财政局税政法规处;

    联 系 人:王欣冉,联系电话:85681830;

    电子信箱:316719559@qq.com
    附件:1-4(点击下载)

          1.增列税目建议表

          2.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建议表

          3.调整进口税率建议附列资料

          4.关于进出口税目、税率调整建议的编报说明

      常州市财政局

    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1812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