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预算单位:
我市自2008年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以来,在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常财库〔2011〕26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2年度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使用情况按刷卡金额和刷卡数量进行了考核,共评出先进单位20名,现予表彰,名单如下: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
常州市商务局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共常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常州市公安局公交分局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统计局
常州市排水管理处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局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常州市旅游局
希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努力,其他预算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取得更大成效。
常州市财政局
2013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