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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由单纯依靠民政部门转变为多部门多渠道救助
发布日期:2012-09-25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7800元的血液透析滤过,自己付了779元。”低保户钱国华告诉记者,自从女儿得了尿毒症,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下岗家庭,立刻就陷入了困难。“这几年,女儿医药费已经花去几十万,如果没有政府的医疗救助,我们肯定没有办法坚持到现在。”

    记者了解到,像钱女士这样生活困难,得到政府救助的群众在常州还有很多。2012年市级财政预算用于社会救助类的资金近1.4亿元。

    “现在,财政部门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方式,已经由单纯依靠民政部门,向卫生、住房、物价、司法等更多救助渠道转变,可以说弱势群体遇到的各种困难,总有一个政策可以帮助他。”财政局副局长刘月冬对记者说。

    2005年,常州启动城市医疗救助试点,现在已经在全市范围建立以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为基础,以惠民医疗和医疗救助为补充的新型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城市救助对象由政府资助参加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结付后剩余部分还可继续享受医疗救助:大病门诊和住院起付线全额救助,再按70%救助。农村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一旦患大病,经新农合补助后,还能取得一定的医疗救助。此外,专门为贫困家庭儿童设立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资金,符合政策规定的自付部分孤儿按100%、低保家庭患儿按80%、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患儿按50%的标准进行资助。

     在住房上,对符合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实施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结合的保障方式,廉租房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补贴达16元。公共租赁住房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补贴12元,单人家庭按1.5倍的标准补贴,二人家庭按1.2倍的标准补贴。保障家庭成员每人每月补足20平方米。

    此外,财政部门每年还安排60万元法律援助经费,让困难群体打得起官司。每年还安排给每个街道1.6万元援助资金,帮助困难家庭应对突发事件,一次最多可获得6千元临时救助。

    “政府关爱困难群体不仅着眼于他们的现在,还必须谋划他们的未来,让困难家庭的下一代不输在起跑线上。”常州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处长戴文英说,财政部门对经济困难家庭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的补助,小学阶段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对中等职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每人每年补助2200元,对普通高中残疾学生也按每人每年17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此外,每年安排50万元特殊教育免费入学专项资金,对各类残障学生实行免费入学,幼儿园、小学、初中、职中、光华学校分别每人每年补助5200元、800元、1100元、3100元、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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