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民意互动
党建工作
会计管理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财政动态
>>
本局动态
>> 内容
我市社区工作者年工资福利待遇提高至4.5万元
发布日期:2012-07-17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2012
年
7
月起,我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工资福利待遇提高至
4.5
万元,并明确将住房公积金纳入社会保险费交纳项目。从
2013
年起,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将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接轨,实现自然增长机制。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1812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