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参保实现全覆盖。全市187.02万参保对象实现100%参保,人均筹资标准达305元,同比提高20%。二是补助力度提升大。全市投入“新农合” 补助资金5.77亿元,增长19.71%。各地财政补助标准均达227元,比省规定标准高出27元,同比增加54元,增长31.21%。三是农民负担下降明显。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8倍以上。全年住院补偿15.71万人次, 同比增长10.28%;住院补偿5.06亿元, 同比增长21.52%;住院补偿率52.84 %,同比增加7.28个百分点;次均住院费用6097元,同比下降5%。四是保障范围继续扩大。积极开展新保障项目,全面开展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救治工作,将白血病患儿,先心病患儿纳入管理;新增终末期肾病等病种的大病保障,累计救治病例5737例。五是完善异地即报办法。制定《常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即时结报补偿办法(试行)》,启动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