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市政府民生幸福工程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决定从2012年1月份起,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月110元,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250元。
武进区、新北区等相关标准应当同步提高,金坛市、溧阳市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研究决定。
常州市财政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