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坛财政自2003年实施江苏省农村小型公益设施项目———农桥建设以来,采取市、镇、村联动的形式,全面完成了各年度农桥建设工作任务,有效地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实实在在为新农村建设办了一件件好事、实事。据悉,2003-2010年全市累计完成农桥建设项目358座,四级财政共投入资金达7277.14万元,其中省级2183.3万元,常州市级538.1万元,金坛市本级1282.72万元,镇(区)财政3273.02万元。 为加强农桥项目建设,金坛市财政局制定并出台了《金坛市省级农桥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农桥建设行为。农桥建设管理实行 “六个统一”,即:统一设计、统一编审预算、统一招投标、统一施工、统一监理、统一验收、报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