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针对我市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平均涨幅超过3%的现状,市物价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总工会等部门进行了会商,启动了低收入群体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应对象及特殊困难人群(包括在领失业金人员、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城市“三无”对象、孤儿),按季度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据统计,全市共有低收入人群1.87万户9.82万人,以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月标准的四分之一核算季度补贴标准,应发放1039万元价格补贴,即一季度每人100元,补贴资金将于近期陆续发放到每位低收入人员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