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农村经营管理基础,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市财政安排35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和深化农村改革及农村经营管理项目,努力提高农村经营管理水平。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扶持资金优先支持开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基础工作的地区,重点扶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规范化管理等基础工作项目和农村土地承包“三位一体”管理创新项目。扶持范围和标准为:支持4-5个单位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每个补助10万元左右;支持2-3个单位开展“三位一体”管理试点,每个补助15万元左右;支持5个左右镇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每个补助8万元左右;支持10个左右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每个补助3-5万元;优先支持20家左右农地股份合作社,每个补助5万元左右。
深化农村改革及经营管理专项补助资金优先支持开展农经“三大管理”创新创优工作的地区,重点扶持农村“三资”管理、农民减负增收监测等项目。扶持标准为:选择“三资”管理成效显著的单位,每家扶持5万元左右;选择农民负担监测工作突出的单位,每家扶持3万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