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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直溪财政所“三个明确”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发布日期:2011-06-13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是明确奖补工作总体要求。坚持民主决策,筹补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奖补,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与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相结合,优先支持新一轮农村集中居住点和经济薄弱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优先安排群众需求迫切、受益直接、见效快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二是明确奖补范围、对象和标准。奖补范围和对象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重点为村内道路建设,加快改善农民出行条件。奖补标准分为基本奖和专项奖,按2010年度一事一议筹资额1:1的比例实行基本奖补;在基本奖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验收考评,对优秀项目实行专项奖补。三是明确奖补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一事一议筹资制度,严格按议事原则、筹资限额标准、议事程序办事,充分调动农民出资投劳进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加强奖补资金管理,坚持实事求是,专款专用。严格奖补项目管理,项目招投标由镇统一组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项目实施时要向村民公开具体建设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完善项目验收制度,将群众评议意见作为项目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建立决算审计责任制,杜绝虚编决算,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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