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财政立足管理实际,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按照“职责明确、结构合理、运行高效、制衡有力”的原则,对现有局各项财政管理制度进行整合、修订、补充和完善,对财政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规范和再造,初步形成了财政内控制度体系。
新的内控制度包括预算管理、预算执行管理、财政监督管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和行政管理五大模块,全面覆盖政务公开、非税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投融资主体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各项财政业务。
内控制度在对财政业务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突出用信息化技术对财政重要权力节点进行监控。同时把风险管理方法引入财政管理领域,识别、防范和化解财政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风险、决策风险和人为风险,压缩个人自由裁量权,为从源头预防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