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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推动文明城市建设
发布日期:2011-05-03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财政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通过扶持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城市建设支持力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助力文明城市建设。

一是支持创业促就业。市级财政安排9500万元,继续落实促进就业与再就业的各项政策,帮助困难群体就业;更加重视创业促就业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体、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的创业、就业培训力度,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创业促就业的各项政策。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各类保险的转移接续,使各类保险政策之间无缝对接,促进劳动力畅通流动。推进残疾人各项事业的发展,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基础养老金提高到80/月,市区老年居民补贴提高到220/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30/月。依托基本医疗和新农合服务平台,建立政府救助为主体,慈善协会等社会团体救助为补充的医疗救助体系,关怀大病患者和大额医疗支出的各类人员。市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引导逐步建立以居家养老为核心,社区服务为载体,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体系,培育各类养老机构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

三是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市级财政安排4000余万元,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助办法,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实行综合改革。制定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办法,促进基层医疗机构转变运行机制。安排5500万元用于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四是优先保障教育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不断完善教育投入机制,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均衡和教育质量提升。按照法定增长要求落实教育经费,确保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省核定比例,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完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制度,统筹相关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于教育。充分运用财税等优惠政策和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教育事业。加大师资建设投入,促进教师队伍素质提高。进一步加大教育惠民力度,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交作业本费,支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帮困助学体系,落实好中职农村家庭贫困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以及普通高中残疾学生的免收学费政策。

五是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保障性住房投入力度,落实好各项财税政策,支持经济适用房货币化补贴,加快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和供应,扩大廉租房覆盖面,确保保障性住房实现应保尽保。

六是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通过财政投入、融资、土地出让等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推进“三城融合”、东部开发等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市级财政安排3亿元支持深入推进“公交优先”,建设“不堵城市”。继续支持深化城市长效管理,维护城市良好形象。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超7000万元,继续支持实施绿化工程,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建成国家生态市,全面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七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支持推进新一轮平安常州建设;支持社会管理创新,提升社会管理效能和质量;推动多元矛盾解决机制建设,提高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支持“两办一中心”的建设,推动基层基础建设;支持和谐安民工程建设,巩固机场、公交、学校、银行和治安复杂区等的治安防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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